我还是回了家,那个没有我丝毫容身之处的家。
一进门,我就瞧见客厅里乌泱泱的一群人,能来凑热闹的亲戚们都来了。
其中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律师。
见我出现,所有人都过来。
妈妈朝我招手,示意我走过去。
我过去后,她将一份协议递给我。
我一看,竟然是《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》。
荒唐,真是太荒唐了。
我妈理所当然开口,
“你是姐姐,应该让着妹妹。”
又是这句话。
见我无动于衷,我妈也不急,继续循循善诱,
“我听说沈国华在国外混得很不错,出门都是豪门接送,应该留下不少钱吧。”
这时,一个常年在东南亚做外贸生意的大表哥接过话,眼里流露出贪婪,
“是的,沈国华可是当地有名的富豪,光是他住的那套别墅就价值几个亿。”
闻言,客厅里众人倒吸一口冷气。
大表哥咽了咽口水,瞥了我一眼,
“我还算有点门路,打听到沈国华去世前,说是要把钱都留给国内的女儿”
他的话没说完,但所有人都明白了过来。
林曦有些委屈地瘪嘴,
“我也是爸爸的女儿,姐姐怎么能霸占所有遗产?”
“哦,那你们现在逼我放弃遗产,不也是想要霸占所有遗产?”
我讥讽地呛她。
林曦噎住,眼眶迅速蓄满泪。
妈妈当即挡在林曦面前,不满地指责我,
“你怎么能和你妹妹比?她将来是要嫁给沈青竹的。沈家是豪门,要是她没有拿得出手的嫁妆傍身,她在沈家就抬不起头。”
“至于你,你妹妹说了,她愿意在家里给你留一个房间,算是补偿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