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卡斯刚踏下那辆闷骚蓝gle,皮靴尖尚未完全沾地,后心便是一凉。那凉意极细,极尖锐,像一根冰锥,隔着深蓝色的西服和雪白的衬衫,直直透进脊梁骨里。
不是冰锥,是匕首,杀过人的匕首。卢卡斯的心不禁提了起来!
“别动。”
声音不高,甚至带着一丝懒洋洋的倦意,像午后走进咖啡厅,一个没睡醒的人在向自己打招呼。但卢卡斯知道,这世上最要命的,往往就是这种睡不醒的人。
他没动。
可他的右手,却慢慢握了起来。指节泛白,青筋像蚯蚓似的,在虎口处盘踞。他是个狠人,年少时因为被别人嘲笑身上的咖喱味,他用这拳头,生生砸碎过嘲笑者的鼻梁骨。接下来的牢狱生涯,也是这对铁拳,打出了一片天空,不但让自己免受捡肥皂之苦,还享受了命令人捡肥皂之快。
卢卡斯准备出手了,要教训这些敢来他们三哥社区抢劫富人的毛贼。
“手痒?”背后的声音又响起来,还带着点笑意,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,“那就让它出点血,就不痒了。”
话音刚落,卢卡斯只觉得手背上一阵冰凉,接着是一道滚烫。那道凉意,从右手的无名指根起划过整个手背,力量把握精准,不深不浅,刚好够皮肉翻开,露出底下粉色的筋腱。
血开始流得很慢,先是细细的一条红线,忽然倏地炸开,如大河缺堤,沿着裂开的皮肤向外涌。在惨白的月光底下,瞬间浸润了真丝衬衣袖口。血滴在混凝土路面上,嗒嗒嗒响,每一声都敲在卢卡斯的心上。
一血十鸡,这个量,得要吃多少只鸡才能补回来?
他低头看着自己颤抖的手,那只曾经击碎过好几个鼻梁的手,此刻连一个完整的拳头都握不拢了。伤口边缘的肉微微翻卷着,但凡握拳就会扯动皮肤,让流血增加,刺痛加剧。
疼痛是在血涌出来之后才到的,起初是麻,然后是痒,最后才是那种钻心的、能把人从骨头缝里揪起来的疼。这疼让他忽然发现,原来自己也是踏马会疼的,并不是幻想中的铁血战士。
“朋友,想要钱而已,没必要动刀子吧!”卢卡斯让自己尽量保持镇定,还老道地说一些外场话,让对方知道自己也是在黑道上混,不至于下死手。
“要钱,也可以要命。”
这一次,声音里没了笑意,冰冷得毫无感情,让自诩见惯风浪的卢卡斯不由自主地从心里面颤抖了一下。他知道,能把声音控制到这份上的人,出手肯定干净利落,而且一点都不会手软。
“朋友,别乱来,有什么事尽管说,别杀我。”感受到死亡的气息,卢卡斯源于三哥骨子里盲目的傲气顿时荡然无存,而是快速转为求饶。
“不想死,按我的话去做。”
“行!”
多年的黑道经验让卢卡斯明白,要活命,必须无条件答应对方的要求。除了钱,他甚至都已经做好了捡肥皂的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