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时股东会召开时,我和沈浩、祈漫第一次坐到同一张桌前。
沈浩提前联系我,希望联手罢免祈漫。
“她利用孩子控制公司。”
“只要你支持我,我恢复你的联合创始人身份。”
祈漫也单独找过我。
“两个女人不该替一个男人承担代价。”
“你和我联手,先把沈浩赶出去。”
他们都以为,我必须从两个人中选一个。
会议开始后,我只要求逐项审议。
第一项,运营负责人变更是否合法。
第二项,融资前是否完整披露管理层婚姻关系。
第三项,关联支出是否损害公司利益。
第四项,我的股权归属。
周叙白起草的补充协议从未得到我的签字。
原始股东协议里,我持有的百分之二十四股份已经全部实缴。
沈浩试图用“离职即放弃”拿走我的股份,从法律上根本站不住。
祈漫的表决权委托也出了问题。
两名早期股东承认,她签约时没有说明自己与沈浩是夫妻。
他们当场撤回授权。
祈漫失去关键否决票。
沈浩刚松一口气,我投票支持引入独立职业经理人。
同时暂停他对重大资金的单独审批权。
“南音,你疯了?”
“没有我,公司谁来管?”
我提醒他:“三个月前,你也这么问过我。”
审计报告随后公布。
祈漫的产检、住房和私人车辆费用,被列入市场推广。